| 州检察院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 |
作者:工委宣传部 来源:湘西州直党建网
日期:2008-03-06 00: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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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上午,州检察院召开创建文明单位暨落实“一岗双责”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新善作动员讲话。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召贵主持会议。州直工委书记李冬梅、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唐镜等应邀出席会议并分别讲了话。 会上,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廖永忠宣读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各部门负责人宣读了2008年部门工作要点及目标,并向院党组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州检察院所有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大会。 会议要求检察院全体干警,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三个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贯彻执行省委和州委有关加强文明建设指示精神的高度,站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要明确四大目标:一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二是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的作风建设。三是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要求,大力加强机关的业务建设。四是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为内容,大力加强机关的文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班子,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二是抓教育,夯实干警思想道德基础。三是抓制度,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四是抓组织保障,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李冬梅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新年刚开始,州检察院就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充分体现了州检察院对创建活动的高度重视。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有利于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有利于树立大局意思,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对促进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小康湘西、和谐湘西具有重要意义。 唐镜副部长对州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的积极举措进行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希望州检察院将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探索新经验、创造新成就。 |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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