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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州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08]1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全州广大群众注意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展示湘西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1、礼仪知识竞赛由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广电局、州体育局共同主办。 2、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唐镜同志任主任,州广电局副局长梁小玲同志和州体育局副局长秦可国同志任副主任,主办单位和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团结报社、州电视台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州文明办),由州文明办副主任王京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赛方式 礼仪知识竞赛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三种方式进行。 1、平面媒体知识竞赛。共设50道竞赛试题,全国组委会已于2008年3月12日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体育报等中央媒体上,公民个人均可参赛答题。 2、网络媒体知识竞赛。共设50道竞赛试题,全国组委会已于2008年3月12日刊登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青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的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栏目上,请网民参赛答题。 3、电视知识竞赛。按照广泛发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团体参加、逐级选拔、电视决赛的办法进行。4月18日前,各县市和州直机关工委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向州活动组委会上报代表队名单(各县市1支代表队,州直2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正式队员3人,每队均有男女队员配合搭档,年龄在35岁以下,队员须为在职人员)。参赛队员要求思想健康,热心公益,品貌端正,表达能力较强。4月20日上午,10支代表队抽签分成2个小组进行预赛,从中选出5支代表队参加下午决赛,确定代表我州参加全省电视知识竞赛决赛队伍。全州电视知识竞赛届时将在湘西电视台播出。 为帮助全州广大群众参与平面、网络媒体、电视知识竞赛,3月21日,团结报统一刊登礼仪知识竞赛启事、50道试题和答题卡,后续将设立专题,分章节摘登《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内容,供学习参考。 四、奖励措施 1、平面媒体答题抽奖和全国电视决赛奖励由中央主办单位确定。 2、对参加全州预、决赛的10支代表队,分别评出电视知识竞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和优胜奖若干名。 3、评出组织奖3个。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是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兴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新高潮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和州直文明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 2、积极宣传引导。要配合竞赛活动开展,大力倡导礼仪知识学习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注重礼仪、热情友善的浓厚氛围。州直和各县市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刊登倡导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报道,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内容及参与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发动群众踊跃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参赛率。 3、做好保障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为群众参加平面、网络答题和代表队进州、进省参加竞赛提供物质保障。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宣传部 湘西自治州文明办 湘西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湘西自治州体育局 200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