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的一个课题组经过4年的农村调查发现,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多数地区报销额度为30-60元,西部地区甚至只有10元,大病报销额度每年能达到4万-6万元。很多药品在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实际价格在扣除报销额度之后,仍然高于药店的价格。
在市场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最核心特征,便是几乎所有的医疗服务提供者都从原来几乎完全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的公立机构,转型为以服务换取收入的组织。从农村的村卫生室到乡镇卫生院,都开始面向市场。于是,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上所有的卫生服务提供者,均以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向病人收费。在医疗机构的运行主要依赖于收费的情况下,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为了追求自己的收入滥用处方权,导致医疗费用上涨。同时,这些医疗服务提供者不但没有主动降低医药成本的动力,反而诱导过度消费。
因此,必须在医疗领域扭转过度市场化,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同时,政府应该转变管理模式。
因为与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公民合办”,即通过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社区组织以及医疗服务组织等等的合作,来共同生产,输送医疗服务,从而提升效益。但是,目前在新型合作医疗中,政府仍然以大规模的干预来提供卫生服务,出现了政府不仅管规划、管融资、还直接管操作、做监督,身兼数职的倾向。从而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
可行的办法是引入第三方管理模式,即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医疗基金的筹资和运营管理。可以按照“征、管、监”原则,实行政府负责基金征缴管理,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合办形式。合作医疗业务通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同时,还可以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透明性和专业性运作,增加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这一形式在江苏省的14个县、市进行了多年探索,比较成功。
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以社区为基础进行筹资和组织的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多数农村居民,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如果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第三方管理模式,实现政府角色的根本转变,就一定能够发挥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势,让农民也享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重建辉煌的“中国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