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州直归口管理单位机关党委: 根据州直发 [2008]8 号文件精神,6月份将进行学习十七大精神知识现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现场竞赛时间和地点 1、预赛:6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在州电视台演播厅举行。预赛共分3组,每组取前2名进入决赛。 2、决赛:6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5:30 ,在州电视台演播厅举行。 二、奖项设置 1、综合奖:按知识答卷成绩占30%,参赛率占10%,现场竞赛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分别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 2、现场竞赛奖:按照决赛得分高低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 3、组织奖:5名,奖金各500元。 4、优胜奖:8名,奖多各300元 三、竞赛规则 现场竞赛为个人必答、小组共答、抢答和风险闯关四个环节,各环节均不得现场查阅资料。具体规则如下: 1、个人必答。各代表队的每名选手分别答题一次,每答对一题加 10 分,答错不扣分,答题顺序为各队第一名选手首先答题,然后是各队第二名选手答题,再到各队第三名选手,答题时,本队其他选手不得提示。答题时间为30秒。 2、小组共答。各代表队可指派本队任一名选手答题,该选手答题如不完整,其他选手可以补充,本环节每队一题,每答对一题加 10 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间为60秒 3、抢答环节。抢到的代表队方可答题,答完为止,每答对一题加 10 分,答错倒扣 10 分,抢答违规者扣10分。 4、风险闯关。每个代表队有一次答题机会,各代表队可自行选择不同分值的题型作答,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减相应分值。 5、当主持人对答案不能确定时,由仲裁组裁定。 6、预赛结束后,以各代表队综合得分排定综合奖名次。决赛如出现两组以上得分相同且影响到现场竞赛奖项评定的,通过加赛题(抢答)决出胜负。 四、注意事项 1、现场答题各环节中,必须等主持人宣读完题目以后方可答题,抢答题须等主持人说“开始”后方可抢答。 2、现场答题各环节中,从可以答题开始 30 秒内必须开始答题,否则视为不能回答〈最后 5 秒主持人可以倒计时口令催促〉。选手答题完毕后应以“答题完毕”或“回答完毕”或“完毕”结束。 3、提倡参赛队员用普通话答题。
中共湘西州直机关工委 2008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