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发[2008]17号
中共湘西州直机关工委 关于在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中 进一步做好“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 整改工作的通知
州直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州直骨干企业党组织,中央和省驻吉首地区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州发[2008]22号和州办发[2008]25、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州直单位的作风建设,优化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州直工委决定,今年州直机关作风建设在去年全州性群众评议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上年“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群众所提意见进行重点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对象 主要为去年“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的127个评议对象,重点是群众提出了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要求整改的州直76个处级单位。 二、整改内容 一是上年“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中对各单位指出的主要问题;二是今年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抓整改。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02]10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州发[2008]22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改进作风,积极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之中,并争当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先锋和模范。 (二)要结合软环境治理抓整改。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两办印发的《湘西自治州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湘西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逐个加以整改。对于本部门、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属于政策性的问题,应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得到政策性支持;对于属于工作方法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对于属于工作作风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上班时间上网打牌、炒股、聊天、办事找不到人的问题,应采取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切实加以解决;对于属于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速从严,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各单位在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时,应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方法稳妥、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要对症下药抓整改。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州发[2008]22号文件中指出的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存在和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结合群众评议活动指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自查自纠,及时找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具体突出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特别是在上年评议活动中群众有具体意见建议的单位,应将工委反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通报给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让他们知晓群众对本单位的评价意见,从而提高整改的自觉性和质量效果。 (四)要结合整章建制抓整改。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效能告诫、绩效考核等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整章建制,从根本上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在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查缺补漏,及时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因失职、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对于有反馈意见和建议的76个单位,除已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规章制度并已报送了有关整改情况的单位外,其余单位均应在10月20日前将作风建设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情况报“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60052)。 (五)要切实加强领导抓整改。治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和改进机关作风活动是当前州直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州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活动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切实把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并抓出成效。 这次州直单位的整改活动,拟从8月份开始,10月底前结束。其间,我们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并拟于9月份召开一次州直单位作风建设整改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前段工作进行小结,同时请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在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中共湘西州直机关工委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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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机关作风 整改 通知 抄送:州纪委、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 州优化办 中共湘西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08年7月31日印发 (共印180份) |